本是血脉相连的父子,却因一套房产的“意外”赠与对簿公堂,还牵连出赡养费争议。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房产返还与赡养费的家事纠纷案件。面对剑波弩张的家庭矛盾,该院法官以法为基、以情为桥,通过耐心释法与温情调解,最终迎来了“原告放弃房产诉求,被告担赡养费义务”的和谐结局。
案情回顾:
原告亚某某与被告努某某系父子关系。此前,原告将名下原有一套房产转移至妻子茹某某名下,茹某某却在亚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产赠与二人之子即本案被告努某某。此事不仅导致亚某某与茹某某婚姻破裂,最终离婚。亚某某此后也长期居住在公租房。后续原告亚某某与被告努某某的父子关系也逐渐恶化,原告亚某某遂将被告努某某诉至泽普县人民法院法院,要求其返还房产,并支付赡养费。
审理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家事纠纷的特殊性,若简单判决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不利于亲情修复。法官凭借专业素质,首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明确房产赠与的法律关系与效力,随后向双方耐心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物权变动、赠与合同及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双方清晰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倾听原告的诉求与委屈,理解其对房产处置的不满及晚年生活的顾虑;另一方面也与被告沟通,强调子女对父母法定赡养义务的不可免除性,引导其体谅父亲的处境。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疏导与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返还房产的诉求,被告同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500元,直至原告终老。
此次调解不仅高效解决了纠纷,更弥合了父子间的情感裂痕,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体现了该院在处理家事案件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以及兼顾法理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司法追求。功夫不负有心人,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有了成效。今后,该院将继续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以温情司法化解家庭矛盾,为构建和谐家庭、平安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法官提示:
法官温馨提示几点:1、房产处分需谨慎,夫妻沟通是前提: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或另一方财产)时,应充分征求对方意见,避免因单方擅自处分财产引发家庭矛盾。本案中房产原属亚某某所有,转移至茹某某名下后,茹某某在未告知亚某某的情况下赠与他人,是纠纷产生的根源。2、赡养义务不可免,亲情责任记心间: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赡养义务,该义务不因财产分配、家庭矛盾等因素而免除。即使双方存在房产争议,子女仍需要依法承担赡养责任,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3、矛盾化解有途径,调解优先促和谐:家庭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理性对待,优先通过沟通、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法院调解既能减少诉讼对抗,也能更好地维护家庭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作者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