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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破解年假落地难,让劳动者“敢休能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3/5/20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将推动修订已施行18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这份事关全国4.02亿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制度“上新”,引发代表委员热议。多位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虽然制度早已建立,但现实中,“有假不敢休”“有假不能休”“休了也不踏实”的情况在不少行业和劳动者中普遍存在,亟待解决。(3月5日《工人日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假。而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假的假期。可见,劳动者享有带薪年假,这既是一项规定,更是一种权利。

    但据了解,不少用人单位在带薪年假问题上往往采取“冷处理”,不是被恶意克扣,就是过期作废,致使劳动者的带薪年假落地难,往往成了“纸上福利”,这无疑是一种劳动侵权行为。

    数据显示,带薪休假制度在一些企业落地难是一种普遍现象。此前,中国社科院某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40.1%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带薪年休假”,4.1%“有带薪年休假,但不能休”,18.8%“有带薪年休假,可以休,但不能自己安排”。可以说,带薪休假并非劳动者“想休就能休”。

    破解年假落地难,让劳动者“敢休能休”还需多方发力。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察的主体责任,对用人单位恶意克扣劳动者带薪年假的侵权行为,既要及时纠正,又要给予处罚,双管齐下纠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为劳动者的休假权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的“娘家”,应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既要为劳动者“鼓与呼”,又要通过工会法相关规定,倒逼用人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帮助劳动者维护正当合法的休假权。

    同时,劳动者一旦遭遇带薪年假沦为“纸上福利”的侵权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休假权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用人单位“说了算”,而使带薪年假成了“纸上福利”。

    “休息好,才能工作好。”让每一位普通劳动者都能安心休假、休息,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唯有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者,形成合力,才能有效破解年假落地难问题,从而让更多的劳动者充分享有“休假权”,既“敢休”又“能休”。(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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