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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拆封不退”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3/5/20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一男子在网上花3700元买了一个仿真娃娃,商品介绍页面显示娃娃是168厘米,可收到货后他发现只有158 厘米,明显货不对板。但商家以“私密商品拆封不退”为由拒绝退货。于是,男子诉至法院,法院最终认定:拆封验货是必要步聚,“拆封不退”属霸王条款无效;商家虚标尺寸构成欺诈,最终判决退货并退一赔三,男子共获赔14800元。(3月5日澎湃新闻)

    消费者网上购物,收到商品后,先拆封后验货,再决定是否收货或退货,这是一个基本的网购操作流程。如果消费者验货后发现商品存有瑕疵或货不对板,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提出退货退款要求,这是消费者的一种正当权益。

    按说,消费者提出退货,商家就应无理由地给予及时退款。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家商家竟然以“拆封不退”为由,拒绝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拆封不退”,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条款。

    此时,笔者不禁要问:外包装不拆封,消费者怎么知道里面的商品是否存有问题呢?难道查验包装里的商品是否存有问题,还需消费者有一双“透视眼”?

    虽然外包装被拆封后再退货,确实会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但笔者以为,这绝不能作为商家拒绝消费者退货的理由,这不仅有违“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更涉嫌消费侵权。

    所幸的是,当地法院并没有惯着商家,而是明确“拆封不退”属霸王条款无效,判决退货并退一赔三。但这起“拆封不退”事件也有三点提醒:

    一是提醒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必须严格按照“七天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予以退货退款,切忌以“拆封不退”为由拒绝消费者正当的消费权益。

    二是提醒消费者一旦遭遇类似“拆封不退”的霸王条款,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寻求监管部门、人民法院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切忌自认倒霉,助长无良商家的霸王行径。

    三是提醒相关部门,尤其是监管部门,必须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霸王条款,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该从业禁止的要从业禁止,让无良商家既付出“诚信代价”,又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切实遵守行业规则,不敢再在消费者面前屡耍“霸王行径”。(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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