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26年3月8日早上9时许,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SUV小型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及将该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驾驶员董某某驾驶的甘F****0小型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率达20%。民警依法对廖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安全转运超远乘客。
案例2:
2026年3月8日早上9时许,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SUV小型客车存在超员嫌疑,随及将该车拦停检查。经现场核查,驾驶员刘某某驾驶的豫A****1小型客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率达20%。民警依法对廖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安全转运超远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