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我国延续千年的传统婚嫁习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彩礼金额水涨船高,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也逐年增多。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准予双方离婚的同时,对彩礼返还争议作出了公正裁判。
案情简介:原、被告于2022年经他人介绍相识恋爱,2022年2月7日订婚并互赠金戒指。双方于2023年2月3日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日常生活矛盾频发,彼此难以沟通,夫妻感情迅速破裂。2024年9月19日起双方开始分居,夫妻关系难以维系。
缔结婚姻时,原告父亲向被告父亲支付彩礼16万元。婚姻走向破裂后,原告提出离婚,并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彩礼,被告既不同意返还彩礼,还提出要求原告承担其医疗、租赁房屋等费用,以及分割原告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及工资收入等诉求。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关系的维系应以夫妻感情为基础。该案中原、被告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自2024年9月19日开始分居,现双方均认可夫妻感情已破裂且同意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规定的离婚条件,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该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及返还金额如何确定。被告辩称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一年七个月,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原告不存在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故不同意返还彩礼。法院结合案件细节综合核查,案涉16万元彩礼结合当地收入水平属于高额彩礼,被告此前已以现金、购置首饰等形式,折合返还23021.65元。剩余部分彩礼虽有用于日常开支及医疗费用,但被告无固定职业且身患疾病,原告有稳定收入来源。根据《最高人民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高、双方经济状况、过错程度等事实,法院综合考量后,酌定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彩礼4.5万元。对于被告主张的医疗费、租赁等费用,被告未向法院提交相关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被告主张分割原告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及工资收入等诉求,双方已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财产,被告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前述财产,该诉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彩礼款45,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彩礼的本质是传统婚嫁礼仪的载体,不应成为婚姻的“门槛”。高额彩礼不仅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容易为婚姻关系埋下矛盾隐患。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倡导文明、节俭、理性的婚恋观念,让婚姻回归感情本质,从源头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
司法实践中,并非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彩礼就完全无需返还。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明显过高,法院会结合彩礼用途、双方经济状况、家庭实际情况、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平衡双方利益,酌情确定返还的具体比例和金额,避免出现一方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失衡情形。
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无论是财产分割、费用承担,还是彩礼返还,相关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财产证明等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务必注意留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上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实,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作者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