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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商事纠纷 精准护航营商环境——和龙法院高效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8/27/2026 字体: [大][中][小]

   “感谢法院帮忙调解,把我们这笔欠款的事落到了实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拿到民事调解书后,原告企业负责人由衷感慨。近日,和龙法院立足审执一体理念,在审判阶段充分预判执行风险,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妥善处理企业间工程款拖欠矛盾,从根本上杜绝执行难题,以务实司法举措护航营商环境。

    原告某通信企业与被告某安装企业签订通信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和龙市四个乡镇网络改造项目。合同订立后,原告按照约定组织人员完成全部施工作业,工程项目完工后早已交付投入使用。施工过程中项目内容发生变更,双方核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为18万元。被告先后累计支付工程款13万元,尚欠5万元工程款迟迟未能结清。原告多次向被告及其相关负责人催要剩余款项,欠款始终没有落实,企业资金周转受到影响,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法律关系。考虑到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一纸判决容易激化企业对立,还可能衍生执行难题,法官坚持优先调解原则,积极开展诉中调解,避免出现判后执行难、兑现难问题。

    经过法官细致协调,向双方释明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违约带来的法律风险,兼顾两家企业的经营实际,反复沟通磋商付款方案,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两期支付剩余工程款。同时,增设违约惩戒条款,若被告未按期足额履行,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并计付相应利息、返还案件受理费,有效防范“调解白条”,筑牢债权保障,为后续高效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涉企纠纷无小事,工程款兑付直接关系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本案采用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商事矛盾,落实审执一体化工作要求,既减轻企业诉讼成本,又平衡各方利益诉求。下一步,和龙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高效化解市场主体纠纷,用心做好涉企司法服务,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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