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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柔性纾困有温度 刚性护航有力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赵爱莉  日期:8/26/2026 字体: [大][中][小]

   “太感谢法院了!厂房顺利腾空,新设备马上就能进场安装,新项目终于可以开工投产了!”某企业负责人领取结案文书时,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言语间满是感激。这起僵持已久的厂房租赁纠纷,在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柔性疏导+刚性兜底”的善意文明执行举措下圆满执结。这背后,不仅是一场法理相融的温情执行故事,更是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此前,张某租赁该企业厂房经营木材加工,合同到期后,张某不仅长期拖欠租金,而且拒不腾退厂房,严重侵害了企业合法权益,新项目建设就此搁置。无奈之下,企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令张某限期腾退厂房,并支付所欠租金及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消极回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企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共赢”的执行效果,承办法官摒弃机械的“一刀切”执法模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官多次深入涉案厂房实地走访,全面摸清案件症结。经细致沟通发现,张某并非恶意抗拒,而是受困于资金周转困难,加之厂房内大型木材加工设备体量庞大,短期内难以找到合适场地存放,搬迁确实存在客观难处。

    掌握实情后,执行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原则,一方面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另一方面坚守司法底线,依法向张某送达《腾退公告》,严肃告知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刚性威慑破除其侥幸心理。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摆事实、讲法理、明利弊,让张某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错误与代价。

    考虑到强制腾退极易引发大型设备损毁风险,执行法官在明确张某必须按期足额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为张某预留了合理的自行搬迁宽限期。宽限期内,法院并未“一放了之”,而是坚持跟进督办、全程紧盯,每日实时跟踪腾退进度,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在法院柔性疏导的温情释压与刚性制度的强力兜底双重举措下,张某彻底打消了拖延念头,积极配合腾退工作,最终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设备搬迁,并足额交付了租金及违约金,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柔性+刚性”并行的执行工作模式,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辖区林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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