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提升行政审判质效,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行政庭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6〕3号)。
该司法解释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起诉期限的起算、扣除、延长及特殊情形处理等作出了系统规定。学习会上,由庭长领学了司法解释全文,并重点围绕起诉期限的起算点、扣除与延长的适用条件、行政机关错误告知起诉期限的处理规则以及消极不作为行为的起诉期限认定等实务要点进行深入解读。干警们也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就实践中常见的起诉期限认定疑难问题展开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该司法解释通过规范和统一起诉期限的法律适用标准,畅通权力救济渠道,精准指引当事人依法及时行使诉权,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和龙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将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准确适用起诉期限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