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法治建设的落脚点,也是矛盾纠纷的发源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治理不能只靠人情调解、行政推动,更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法治理念贯穿矛盾化解、政策落实、为民服务全过程,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利益,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
现实工作中,部分基层处理问题仍存在重情理轻法理的倾向。遇到邻里地界、赡养抚养、财产纠纷,习惯于靠 “老情面” 息事宁人,追求矛盾当下平息,却忽视法律边界,容易埋下反复冲突的隐患。有的干部做工作习惯凭经验办事,政策宣讲讲得多、法律解读讲得少,群众遇事不懂找法、不愿用法。长此以往,既不利于群众树立办事依法的观念,也会增加基层治理的运行成本。
以法治思维赋能基层治理,党员干部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行者。基层党员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一言一行都代表法治导向。要把法治学习融入主题党日、日常业务学习,吃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征地补偿、村务管理、矛盾调处等事务时,坚持依法办事,厘清权责边界,杜绝 “以情代法”“变通处理”,让每一件问题处置都守住法律底线。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落地见效,既要依法解纠纷,也要做好普法浸润。健全村(社区)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引导群众遇事找法、维权靠法。改变单纯 “挂标语、发传单” 的灌输式普法,结合身边真实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把法治课堂搬到院落、网格当中,让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同时落实村务居务依法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用程序公正赢得群众理解认同。
徒法不足以自行。基层法治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没有轰轰烈烈的即时成效,更多属于打基础的潜绩。广大基层干部要摒弃急功近利思想,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成为基层共识,真正让法治精神扎根乡土,护航基层治理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