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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拾包拒酬”彰显“拾金不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9/29/20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公安局王鲍派出所接警大厅上演暖心一幕,市民蔡女士在路边捡到一只装有贵重财物和重要公司资料的背包后,毫不犹豫地送交派出所。几乎同一时间,失主刘女士的报警求助电话打进派出所。经民警核对,财物完好归还。面对失主现金感谢,蔡女士婉言拒绝:“不是我的钱我坚决不能要!”(9月29日《江海晚报》)

    蔡女生路拾贵重背包,婉言谢绝失主酬金感谢,一句“不是我的钱我坚决不能要”,彰显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传递出平凡人的诚信力量。

    拾金不昧,看似小事,考验的却是人心。面对包里的财物,能够不动贪念、主动归还失主,已然可贵;而面对失主自愿送上的酬金,依然不为所动,更体现出高尚的道德自觉。在拾获者眼中,归还失物本就是分内之事,行善不是一场等价交换,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善意的价值。失主拿出酬金,是感恩之心;拾者婉言谢绝,则是本心坚守,二者都饱含温情。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美德。如今社会物质条件越来越好,但诚信依旧是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遗失的背包里,财物、资料对失主而言往往比现金更加重要。拾包后及时归还,这不仅帮助失主挽回物质损失,更是免去失主的焦虑和担忧。这份举手之劳,既降低了社会沟通成本,又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更为社会注入了信任暖流。

    当然,道德倡导与法律规范并不冲突。法律保护拾获者必要的合理支出,失主自愿酬谢也属于人之常情。但拾获者主动拒酬,是更高层次的道德自觉。善行不一定非要用金钱衡量,真诚感谢、善意传递,同样是对好人的尊重。

    凡人善举最能浸润人心。“拾包拒酬”这件小事,为社会树立了道德标杆。一个人的美德,往往就藏在拾包归还、不求回报的点滴行动里。当拾金不昧成为更多人的自觉选择时,诚信之风便能蔚然成风,并汇聚起文明社会的温暖底色。(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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