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文苑详细内容
陈毅清:做一个守信重诺的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毅清  日期:2022/3/25 字体: [大][中][小]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浙江丽水的“诚信奶奶”陈金英,81岁再创业,卖房、卖厂、摆摊卖羽绒服,用十年时间还清债务2077万元。近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部署全市法院先“礼”后“兵”专项执行行动时,专门邀请陈金英走进“共享法庭”,通过讲述自己践诺守信的故事,引导和教育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

    身处法治社会,做人行事当以诚信为本。人无信不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经济活动的道德基础和基本原则。陈金英老奶奶用自己的十年努力,省吃俭用,最终还清所有债务;尤其是她现年已92岁高龄,耄耋之年更显精神可贵,这不仅是一种正向激励,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甚至故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而言更是一记重重的耳光。

    守信重诺,要时刻记住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别人伸出援手帮助了自己,自己应该懂得感恩,并努力偿还拖欠别人的债务,这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质朴品格。只有时刻认清自己的法律责任,才有可能勉励自己克服各种困难,清偿债务,做法律上的自由人。

    守信重诺,要时刻保持水滴石穿的毅力恒心。践诺的过程不可能一帆风顺,陷入困境时要坚信自己有重新开始的机会和能力,必须长期保持“我一定能做到”的信心,以聚沙成塔的心态一点一滴去努力,让债权人看到希望,也让自己浴火重生。

    “背可以驼,但腰不能弯”!陈金英老奶奶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期待人人都争做一个守信重诺的人,共建诚信法治社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司法局)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