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我国社会也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是发展创新型社会的呼唤,需要激发社会的深层活力;另一方面,是多种社会问题的集中出现,需要有效的社会治理。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现状,依靠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有效满足日趋多样的民生诉求,我们只有推进社会模式的创新,才能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升级。
治理模式创新是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封建社会时期,科技发展缓慢,人民以温饱为生活目标,个体需求相差无几,高度规范的管理流程可以满足这种社会现状。无论汉唐,还是宋明,王朝虽然更迭,但管理思想却一脉相承。新中国成立后,虽然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社会管理模式依旧比较古板,不够灵活变通。而时至今日,科学技术的进步大大改善了人们生活的质量,人民超越温饱“底线”,不断产生新的追求,单单依靠政府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带来了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引进来了相应的服务内容。可见,实现社会治理的升级,是满足多样化社会生活发展的基础。
治理模式创新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大众在社会生活中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以前较为隐蔽的生态安全、分配公平都逐渐受到关注,加之互联网时代来袭,更让这些问题“雪上加霜”,在工作处理中稍不留意就会引发社会冲突。众所周知,昔日的管理模式以政府为核心,重结果轻手段,为安定团结可以截留上访,为社会平稳可能隐瞒真相,结果往往是矛盾加深,社会动荡。我们只有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改变老旧思想,用最快的反应速度与最优的处理结果取得民众满意,才能在这个信息交错纵横的时代,保持和谐发展的良好大局。
治理模式创新是发展基层民主的需要。在我国社会管理工作中,政府经常同时扮演着“运动员”与“裁判员”的双重角色,由于利益牵扯,正常行政管理举措常引起社会大众的质疑。治理模式创新,意味着社会治理主体的添加,为破解这一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众所周知,旧城改造经常面临“拆不动”的烦恼,而成都曹家巷却实现了建设目标,保障了居民利益,究其关键正在于曹家巷居民成立自治改造委员会,将拆迁工作的主角变为居民,管理部门注重监督、引导,通过基层民主的自治力量,确保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类似问题屡见不鲜,只有发展基层民主,才能依靠社会合力解决。
以前,社会管理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通过树立政府权威,以严格的法令管理社会是较为现实的考量和选择。而今,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权利意识觉醒,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如今的社会治理,讲求梳理各方关系,使其各有所得,通过深入渗透,温润圆融地化解矛盾,实现和谐的稳定局面。相信随着创新思维融入治理的方法,我们必能找到社会矛盾的“奇点”,提升服务治理,增加民众福祉。(作者单位:河北青县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