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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别让乡村超市沦为“假货超市”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2/5 字体: [大][中][小]

    春节临近,农村群众忙着置办各类年货,农村小超市迎来了销售旺季。但据了解,这些乡村超市销售的商品,除了大宗商品由县城供应商上门供货外,不少食品都是到个体“小作坊”采购。此外,由于农村群众分辨能力相对较弱和对商品价格更为敏感,这里的超市也成了假货的重灾区。(2月5日《湖南日报》)

    据了解,在各地乡村超市里,假冒伪劣食品的品种和来源很多,有的是“山寨食品”,有的是“黑作坊食品”。由于这些假冒伪劣食品价格较低,加之许多村民识字不多而分辨不清,因而,各种“山寨食品”“黑作坊食品”很有市场,乡村超市俨然成了“假货超市”。

    其实,这些假冒伪劣食品之所以能够泛滥于各地乡村超市,在于生产厂家的手法和隐蔽性十分高明。这些"山寨食品”“黑作坊食品”往往在价格上也便宜不少,很多村民即使发现有假,也懒得去计较。无形之中,也给这些“假冒伪劣食品”有了可乘之机。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笔者以为,谨防乡村超市沦为“假货超市”,还需用“重典”。首先,要强化最严的市场监管。要加大各地市场的检查、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事关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其次,要制定最严的“巨额惩罚”制度。对被查实的食品制假售假的生产企业,要采取最严厉的惩罚,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使其不敢在食品上制假售假。其三,要采取“直接入刑”制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要依法从重判罚,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

    同时,要制定内部举报人制度。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内部人检举揭发,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重奖,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的制造、生产和销售。

    当然,还需加强企业自律教育,加大诚信宣传力度,促使企业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以此来有效控制食品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乡村超市不应是假货的“集散地”。笔者相信,只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制定惩罚机制、实行直接入刑、加强企业自律教育等一系列举措, 就一定能让各种“假货”在乡村超市无立足之地,从而使各地农村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以给广大农村消费者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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