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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实现“快递到家”需有更多实招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2/25 字体: [大][中][小]

    “不打电话,快递员就直接把快递放到驿站。”“东西又多又重,快递驿站附近又不好停车,走去驿站取一次很折腾。”再过几天,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月25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随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快递包裹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这无疑是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体现。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很多,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快递配送问题,比如:快递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快递没送到就被签收、默认“门口签收”,等等。

    其实,《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但事实上,由于快递业务量的快速上升,快递末端的激励机制没能适应目前市场化的需求,导致在快递末端服务这一环节中,消费者和快递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有的快递员送达地点从家门口退至小区门口,从“门口签收”干脆变成“快递柜签收”,致使快递末端服务越来越“远”。因而,快递配送“最后一步”问题也饱受诟病。

    如今,快递配送新规明确“快递到家”,这无疑有利于破解快递配送“最后一步”难题。但笔者以为,实现“快递到家”还需有更多“实招”。

    首先,亟须完善配送机制。一方面,电商平台可以赋予消费者更多自主选择权,用市场机制倒逼快递企业完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快递行业可以通过价格来调节需求,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快递服务和品牌,从而改变快递行业面临的末端配送等问题。

    其次,亟须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快递企业不妨通过提升行业服务标准,优化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对快递人员的激励机制,以“标准”促服务,以“机制”促激励,让快递人员依“标”服务,按“奖”取酬,从而缓解快递配送“最后一步”问题。

    其三,亟须改变快递配送模式。目前,不少快递企业采用“直营模式”,虽然可实现质量最优的时效快递服务,但成本相对较高。而变“直营模式”为“加盟模式”,不仅可快速铺开市场,而且也让加盟商拥有更多主动权,这无疑利于提升网点服务质量,提高快递配送“最后一步”的效率。

    此外,消费者一旦遭遇快递配送“最后一步”问题,应学会主动维权,倒逼快递企业进一步完善快递业管理法规制度,明晰市场主体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从而解决快递配送“最后一步”问题,让“快递到家”真正成为一种现实。

    当然,如果消费者因为长时间不在家等原因,无法及时在家接收快递时,也可提前注明并告知快递员把快递送至驿站,这既不耽误消费者接收快递,又不影响快递员配送快递。如此“两全其美”,岂不更好?(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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