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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打击“鬼秤”亟待监管“站出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4/18 字体: [大][中][小]

    据报道,在多地市场有无良商家在秤上做手脚,致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缺斤短两。坊间把这种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偏差的电子秤称为“鬼秤”。近日,记者对几个流动摊位的电子秤展开了测试,发现了“缺斤少两”的现象,不仅是固定的超市、流动的摊位,只要有需要称重的地方,均有不同程度的少秤现象存在,商家改装电子秤悄然成风。(4月17日《中国妇女报》)

    所谓的“鬼秤”,就是指不法商家对电子秤进行非法改装,然后利用虚假物重克扣重量,达到缺斤少两的目的。据了解,很多“鬼秤”还可通过密码操控,如果遇上监管部门检查,商家可立马恢复原形,这无形之中导致“鬼秤”难以被查处、被杜绝。

    其实,小小一杆秤,一头连着商家的诚信,一头连着消费者的权益。缺斤少两的“鬼秤”在市场上的横行霸道,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可以说,打击缺斤少两的“鬼秤”很有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商家使用“鬼秤”是一种违法行为。

    笔者以为,打击“鬼秤”亟待监管“站出来”。首先,监管要“严抽测”。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大市场里的电子秤进行突击抽测,让无良商家不敢贸然抱着侥幸心理,在电子秤上“动手脚”;其次,监管要“严处罚”。一旦查获缺斤少两的“鬼秤”,监管部门就应采取“没收电子秤”、开具“高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停业代价”,倒逼其诚信经营,守法买卖。其三,监管要“严教育”。监管部门不妨经常性地组织商家开展诚信教育和守法教育,通过普法教育,让每一位商家都认识到使用“鬼秤”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既认识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又自觉远离“鬼秤”伎俩,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公平的市场消费环境。

    同时,还有一点也不容忽视,那就是监管部门不妨在各大市场里的显眼处,公开设立几个公平秤,既给消费者提供复秤使用,又对无良商家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当然,消费者在市场里购买商品时,如果怀疑商品重量存有缺斤少两问题,就应当场要求复秤,揭穿无良商家的阴谋和计俩,并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明明发现了“鬼秤”,也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给无良商家壮了胆。

    相信,只要监管“站出来”,做到“严”字当头,从严抽测、严处罚、严教育入手,再辅以设立公平秤,以及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就一定能有效打击缺斤少两的“鬼秤”,从而使之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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