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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淑玲: 党员干部要做好人民的公仆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淑玲  日期:2024/4/18 字体: [大][中][小]

    在我党的百年历史上,延安时期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和愈挫愈奋、兴旺发达的“黄金时期”。其宝贵经验之一就是,当时在局部执政的条件下和艰险困苦的环境中,在革命根据地认真探索和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积极实践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红军大学学员把敌人的传单翻过来当作课堂笔记本使用……“他们坚忍卓绝,任劳任怨,是无法打败的。”斯诺称赞“只见公仆不见官”的“那种精神,那种力量,那种欲望,那种热情……是人类历史本身的丰富而灿烂的精华”,是“东方魔力”、“兴国之光”。

    公仆思想古已有之,在不同时代其内涵也不同,我们党强调的公仆意识,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是一切权力的主体和最终来源,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这不仅是一种称谓,更是一种责任和要求。

   “为官避事平生耻。”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党员干部面对问题推诿扯皮、畏难胆怯,缺乏担当精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民立场站得不稳。我们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只有强化“公仆” 意识,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才能将“公仆”身份作为党员干部的“基本色”。

    党员干部要当好人民的公仆,要明确权为民所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所有权力源于人民,都是由人民群众赋予的,以便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只有明确“权为民所赋”,使之入脑入心,才能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才能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才能认清自己党员身份的特质,明确“公仆”这个基本素养。

    党员干部要当好人民的公仆,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做到权为民所用就是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造福人民,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就是要永远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建立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做到权为民所用就是要摒除私心杂念,以无私奉献精神践行自己的为人民服务誓言。

   “只见公仆不见官”,我们要明白自己今天所拥有的一切是人民赋予的,要时刻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在为人民服务的漫漫征途中,党员干部务须珍惜使命、不负重托,面对困难不推诿,面对诱惑能抵御,面对责任能担当,面对艰险能奉献。这样的人,通常都显得很谦卑,不盛气凌人,也不颐指气使,他们不是官位不够高,不是权力不够大,他们只是把自己当作人民的仆人。(作者单位:海兴县小山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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