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行业法治工商消费详细内容
廖卫芳:守护“舌尖上的文明”人人有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4/19 字体: [大][中][小]

    今天,你“光盘”了吗?近日,记者在走访多家旅游景区景点时发现,在商家的服务引导下,市民文明用餐意识越来越强。如今,“光盘”、使用公筷公勺、按需点餐、剩菜打包等文明用餐行为蔚然成风。(4月19日《宁波日报》)

    眼下,消费者到酒店、餐馆用餐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一来酒店、餐馆环境好、服务好,二来省时省力,省去在家烧饭的麻烦。但在酒店、餐馆用餐却有一个共性问题,那就是点餐过量,造成浪费。

    据了解,很多消费者都有爱面子的虚荣心理,往往到酒店、餐馆用餐,明明知道菜点多了吃不完,也要过量点餐。而且,吃不完也不打包。这无疑会造成一定的餐饮浪费。

    众所周知,“餐饮浪费”浪费的不仅仅是消费者的钱,而且也浪费了粮食。据统计,我国城市餐饮业在餐桌上的食物浪费量高达1700万至1800万吨,这相当于3000万至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因此,笔者以为,要避免餐饮浪费还需“多方守责”。首先,消费者要“守责”。消费者在酒店、餐馆用餐时不仅要做到“按需点餐”“适量点餐”,而且也要做到“光盘行动”。如果遇上菜品吃不完,还需做到“剩菜打包”,用实际行动践行“舌尖上的节俭”。

    其次,餐饮商家要“守责”。餐饮商家应切实履行好提醒的义务和职责,不妨在点菜区和餐桌上设置“温馨提示”,提醒消费者按需点餐、适量点餐、剩菜打包。同时,也可通过“押金制”“罚单制”倒逼消费者“光盘行动”“剩菜打包”,避免“舌尖上的浪费”。

    其三,执法部门要“守责”。执法部门不妨以《反食品浪费法》为执法依据,既对消费者的餐饮浪费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又对餐饮商家的不提醒服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通过“双处罚”制度倒逼消费者和餐饮商家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文明”。

    守护“舌尖上的文明”人人有责。相信,只要消费者、餐饮商家、执法部门三方形成联动,各自守责,就一定能倡导好“舌尖上的节俭”,守护好“舌尖上的文明”。(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