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积极成效,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这一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取得的成效,对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融入日常,以明的纪律筑牢思想防线。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终身“必修课”融入日常,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推动党纪入脑入心,不间断地打扫政治“灰尘”、纠正思想偏差、解决行为不正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力,把严的基调贯彻到纪律教育、纪律执行全过程,深化党纪理解运用,不断拧紧思想“阀门”、上紧规矩“发条”。
抓在经常,以严的规矩约束言行举止。“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新时代要坚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如此才能将党“锻造成一块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坚硬钢铁”。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对标对表,深刻反思贪欲之害,坚决破除内心的邪念,日积跬步、笃行不怠,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中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养成纪律自觉,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让党纪真正成为行动指南和日常遵循,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落在平常,以实的作风践行清正廉洁。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在于让我们“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更重要的是教育我们怎样将学习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把遵规守纪印刻于心、践之于行。要坚持把理论学习所得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创新,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将学习所得所获体现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系列问题上,体现在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上。(作者单位:河北邯郸市峰峰矿区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