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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涉家暴离婚纠纷,还当事人一个温暖的冬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艳杰  日期:1/14/2025 字体: [大][中][小]

    家本应是温暖的港湾,但对于胡某来说,家却成了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丈夫的打骂、威胁,让她不堪其扰……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家暴引起诉讼的离婚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维护了受害方的权利。

    当法庭接待人员小崔接过原告胡某女儿递过来的材料时,顿时被病历中“肋骨骨折、胸骨骨折……”的字样所震惊。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对自己的妻子痛下狠手,让眼前这个瘦弱的中年女人,像个孩子一样畏缩在女儿身后,瑟瑟发抖,嘴里一个劲儿嘟囔着“我要离婚”。胡某女儿小张递过材料,陈述着父母不幸的婚姻生活……

   “爸妈是1994年结婚的,婚后第二年生了我,记得我小时候,爸爸就经常打妈妈,总能看见妈妈偷偷地哭,后来我到柳河县城上学很少回家,再后来我上大学、参加工作,回家次数就更少了,每每问起妈妈过得怎么样,她都会回答说挺好的。直到这次爸爸把妈妈打到骨折,妈妈动不了了才给我打电话,我把妈妈送去医院救治。住院期间,爸爸一直没去看望。出院后,妈妈在姥姥家养病,爸爸不但不知悔改,还对姥姥一家人恶语相加,气的姥姥犯心脏病住院。妈妈一直容忍,没有换来爸爸丝毫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要站出来帮妈妈离婚,早点脱离苦海……”说着说着小张伤心地哭了起来。

    小崔见此情形,立即向庭长汇报,慕庭长随即联系被告张某进行庭前调解。张某接通电话后,气焰特别嚣张,表明绝不同意离婚,随即便挂断电话,再怎么打也不接电话。调解进入僵局,为尽快解决问题,慕庭长当日下午带着胡某和小张,前往张某家进行现场调解。

    起初调解并不顺利,胡某不改嚣张跋扈的态度,仍在狡辩:“我打自己老婆也不构成犯罪,我就不同意离婚,你们法院也奈何不了我!”见此情形,慕庭长率先给张某进行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你将妻子打成肋骨骨折,胸骨骨折,她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进行验伤,如果构成轻伤害,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念在你们一起生活30多年的情分上,你妻子没有追究你打伤她的刑事责任,只要求离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给她3万元就行,你有什么理由不同意离婚?”张某看着一旁的妻子决绝的表情和女儿那愤怒的眼神,终于同意离婚,但是表示一分钱也不分给胡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按男女平等分割,你妻子可以分得一半夫妻共同财产;现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你妻子为无过错方,理应多分得一些财产,但她并不要求多分,要求今年玉米收成和房子全部归你,银行贷款由你偿还,你返给她三万元就行,这对你够讲情义了。”慕庭长语重心长地说道。

   “老弟,你媳妇多老实肯干的人呀,这么些年为你出的力,作为邻居,我们都看在眼里,你哪能一分钱不给她呢!”一旁的邻居都看不下去了,马上过来附和着说。

    最终,经过慕庭长释法明理的劝说,张某同意离婚,并承诺于2025年元旦前返还胡某3万元。至此,一场因家暴引发的离婚案件顺利调解成功。

    法官寄语:

    家庭暴力,造成的不仅仅是受害人身体上的伤害,更是心灵上无法抹平的创伤。面对家庭暴力,不应选择容忍,而是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通过各种救助途径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在此,呼吁所有走进婚姻的人们,家和万事兴,和睦家庭的相处之道在于用心交流、用情沟通、用爱守护。也提示大家,在面临危险时,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地向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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