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大明与大美因性格不合分手,一个月后,大美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再三思考决定生下孩子。一年后,大美生下儿子小明,并告知大明两人孕有一子,但是此时大明已经与小红结婚2个月,小红也有了身孕,于是大明决定每月给大美和小明5000元抚养费,但此事却遭到妻子小红的阻拦。那么,非婚生子女能否要求亲生父亲支付抚养费?
法官说法: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在民间也称为“私生子(女)”。私生子或私生女往往遭到歧视,但是我国《民法典》否认这种歧视,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之间可能存在非法或不道德的两性关系,但非婚生子女是无辜的,应当与婚生子女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他们的亲生父亲或母亲,有义务承担抚养费。所以,小明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不能否认其与大明的父子关系,这是天然的血缘关系。大明也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小红无权阻止大明支付抚养费。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