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柳河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驿站,并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案件结案后建立回访机制,同时,柳河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巩固“法院+妇联”模式,由县妇联多名工作人员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加入案件调解和审判中。2024年,建立妇联+法院双向推送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与妇联各自职能优势,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近日,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朱某到柳河县妇联寻求帮助。“我不想离婚,夫妻吵架不是很正常吗?离婚还要分财产,怎么分得清,离了婚我以后可怎么过啊!”
原来,朱某与葛某经他人介绍相识,于2020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葛某提出与朱某离婚并向柳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朱某收到离婚起诉书时感到不知所措,一方面不想离婚,另一方面怕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分歧。朱某第一时间找到县妇联寻求帮助,考虑到已经涉及诉讼,工作人员便通过妇女维权驿站将朱某的基本情况推送给柳河法院。
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朱某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离婚条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随后,县妇联的同志为朱某做心理疏导,帮助朱某理性面对离婚问题。此外,法院和妇联协助朱某申请法律援助,减轻朱某诉累,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第二天,该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认为朱某和葛某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组织调解。在法院和妇联共同调解下,双方重归于好,葛某撤回离婚诉讼。
妇幼维权驿站双向推送机制的建立,使县妇联在日常接访工作中,对有涉法需求的当事人,能够及时将信息推送到妇幼维权驿站,由法院工作人员予以重点接待;法院在接待涉及婚姻关系问题和心理辅导的当事人时,可联系县妇联组织专家进行接待,以便根据来访者具体情况有侧重开展维权工作。
下一步,柳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与县妇联的沟通协作,持续深化“法院+妇联”工作模式,坚持能动履职,拓展实质性解纷路径,形成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高效化解家事纠纷,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平安,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