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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蕾:基层干部要铲除“微腐败”土壤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徐蕾  日期:4/3/2025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鲜明特征。从严肃惩治啃食集体经济、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到坚决查处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打通基层执纪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基层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结合基层腐败的规律特点和演变趋势,持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方能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成为现实。

    治理基层微腐败不只是纪委监委的职责,基层党委和政府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在加强作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挺膺担当、积极作为。比如在脱贫攻坚战中,许多地方分配和使用各类惠农助农资金资源,从“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从“千篇一律”转向“因人施策”,有效防范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侵占克扣等问题。由此可见,在基层治理各环节明确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从严从实强化督查和问责,就能让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移风易俗,是治理基层腐败的重要切入口。基层腐败往往是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与“不收礼不办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不良观念有很大关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增进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在社会上积极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铲除“微腐败”滋生土壤,既要抓典型案件查办,也要做好综合治理。要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理效果,必须增强腐败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把权力监督做在日常、抓在经常,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廉洁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基层干部才能进一步做到慎初、慎小、慎微,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腐败的风险隐患才能真正得到有效控制。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对党员干部而言,清廉是对党和人民的最好交代,也是对自己的最好爱护、对家人的最好馈赠。党员干部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层发展就有了稳健压舱石,改革发展成果就能得到有效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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