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为基层干部履职标注了清晰坐标,也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基层干部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更是群众感知党和政府温度的“第一扇窗”。守好廉洁底线、涵养清风正气,不仅关乎基层治理效能,更直接影响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唯有以制度为尺丈量权力边界,以案例为镜检视自身言行,以自律为绳系紧思想纽扣,方能筑牢廉洁履职堤坝,让乡村振兴之路行稳致远。
《规定》的出台,既是约束权力的“紧箍咒”,也是保护干部的“护身符”。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流转、惠农补贴发放等事务复杂交织,一些干部因政策理解偏差或私心作祟,易在“小权力”中滋生“大问题”。例如某村支书在低保评审中优亲厚友,导致真正困难的群众未能享受政策;某乡镇干部虚报扶贫项目套取资金,最终身陷囹圄。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制度红线不容模糊,权力运行必须规范。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行动指南,既要“逐条学”明确“不可为”的底线,更要“对照用”找准“如何为”的路径。比如,在村集体资产处置中引入村民议事会监督,在工程招标中推行“阳光平台”公示,将制度刚性转化为治理效能。唯有让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基层事务中守住清廉本色。
“微腐败”虽小,却能溃千里之堤。近年来,某村干部挪用村民医保款炒股血本无归,某镇领导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导致豆腐渣工程……这些“蝇贪蚁腐”看似涉案金额不大,却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3.2万件,其中涉及民生领域的占比超六成。这些“身边案”犹如一记重锤,敲响了“小权力也可能酿大祸”的警钟。基层干部须以反面教材为镜,多算“政治账”“民心账”,少打“利益算盘”。某县开展“案例进村”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观看本镇落马官员的忏悔视频,让“案中人”惊醒“身边人”;某乡设立“清风茶馆”,邀请老党员结合村史讲述廉洁故事,用乡土文化浸润廉洁基因。这种“沉浸式”教育,让干部在震撼中反思、在共鸣中自省,真正系紧“不想腐”的思想扣子。
廉洁履职的核心,在于将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在湘西某苗寨,村支书石大姐三十年如一日背着竹篓走访群众,竹篓里装着《规定》手册和民情日记,被乡亲们称为“清风篓”;在鲁北平原,某村书记拒绝开发商百万“好处费”,带领村民发展生态农业,将盐碱地变成“聚宝盆”。这些“田埂上的榜样”证明:清廉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扎根泥土、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守廉更需守心。基层干部要主动净化“三圈”——以“清茶一杯”代替“酒桌应酬”,用“田间走访”替代“遥控指挥”,把“群众口碑”作为“最大政绩”。同时,注重家风建设,如某地推行“家庭助廉承诺书”,让干部家属成为“廉洁守门员”;某村开展“最美清廉家庭”评选,以好家风带动好乡风。当干部心中常怀敬畏、脚下沾满泥土,群众自然会报以信任和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基层干部肩负着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使命,更应以“规”立行、以“案”醒心、以“律”正身,让清廉成为乡村振兴的鲜明底色。当每一名干部都能在利益诱惑前守住底线,在复杂环境中保持定力,在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乡村振兴的画卷必将更加绚丽多彩,党群之间的“连心桥”也会更加坚固牢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