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黄海伏季休渔期的到来,渔船纷纷归港,渔民返航上岸。记者昨天了解到,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法院栟茶法庭干警抓住这一时间节点,进渔村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处一起渔民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5月28日《江海晚报》)
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法院的法官们会把案件审判现场设置在人民法院里,这既彰显法院的神圣,又体现法律的威严。
但现实中,也有不少案件审判把现场“搬”出了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既让民众感受到审判现场的神圣和威严,又让民众通过巡回审判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可以说,“巡回审判”也是一种普法创新。
此次,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法院栟茶法庭利用休渔期,走进渔村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真实的案例进行现场宣判,不仅成功调处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而且也让广大渔民接受了一次普法教育。笔者以为,这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具有一定的普法价值。
据了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由于不少民众法律意识淡薄,加之不懂法、不知法,因而极易触犯法律,摊上牢狱之灾。试想,如果各地人民法院能够经常性地通过“巡回审判”这一创新普法方式,送法进村,送法到民众身边,就能让更多的民众从不懂法、不知法,到懂法、知法,继而学会遵法、守法。如此,民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各种违法犯罪的案例自然也就少了。可见,“巡回审判”好处多多,值得尝试和推广。
希望各地人民法院多些普法创新和尝试,不妨把审判现场更多地“搬”出法院,“搬”进村居,通过“巡回审判”这一普法创新之举,把“法”送到民众身边,从而切实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和遵法、守法自觉。(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