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这么多年的工钱,真的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原告紧握着法官的手,眼里满是感激。这起涉及20余户村民的安居房劳务纠纷,在法院的高效调解下圆满化解,既让劳动者拿回血汗钱,也守住了乡村邻里的和睦。
【案情回顾】
原告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包工头。2017年与某村20余户村民分别签订《安居房建设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劳务费按房屋面积计算。工程竣工后,20余名被告仅支付了少量款项,对剩余部分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付款时间。然而,当原告按约定追讨时,20余名被告却以“家庭开支大”“暂时没钱”等理由拖延支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将20余名被告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涉及人数较多且均为同村村民,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乡村邻里关系的和谐。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原则,仔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安居房建设合同,明确了合同中关于劳务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时间等核心条款后认为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以调解化解纠纷。
随后,逐一分别与被告沟通,向其释明拖欠劳务费用的法律后果,强调合同的法律效力及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活动中的重要性,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同时倾听原告的诉求,了解其追讨劳务费的迫切性。双方同意进行面对面调解,结合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协助双方就剩余劳务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20余名被告承诺按协议分期支付拖欠的劳务费。
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正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面对涉及众多当事人的劳务纠纷,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找准矛盾症结,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考虑了村民的实际困难,让公平正义来得又快又暖。这也提醒大家,签了合同就要守信用,遇到纠纷别逃避,法律会为正当权益保驾护航。
【法官提示】
在劳务关系中书面合同是维权的重要基石,有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核心条款,以此维护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以“没钱”等理由拖延支付劳务报酬,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甚至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