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蛤蟆汤”视频引发的45万元天价处罚,最终以联合调查组撤销决定、五名官员停职收场。这起看似荒诞的行政执法争议,实则撕开了基层治理中“证据意识薄弱”“程序正义缺失”的深层裂痕。当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沦为舆论笑柄,当公权力因任性执法陷入信任危机,这起事件留给我们的,远不止是对个案的反思,更是对法治精神与行政伦理的深刻叩问。
证据缺失:行政处罚岂能“看图说话”?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决定,核心硬伤在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仅凭当事人发布的视频照片便作出45万元的巨额处罚,暴露出执法者对“以事实为依据”原则的漠视。在行政执法领域,证据是连接违法行为与处罚结果的唯一桥梁,任何主观臆断或片面推断,都可能将行政权力推向“滥用”的深渊。
现实中,部分执法部门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倾向:为追求“快速出击”的政绩,忽视对证据链的完整构建;为满足“严格执法”的表象,将碎片化信息作为定案依据。这种“差不多就行”的执法思维,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让行政处罚的权威性沦为笑谈。此次“蛤蟆汤”事件中,若执法部门能多一分审慎,对视频真实性、制作过程、是否涉及虚假宣传等进行全面调查,或许不会陷入“证据不足”的被动局面。程序失范:权力运行岂能“跳过规则”?
比证据缺失更令人震惊的,是执法程序的全面崩塌。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后,监管部门未按规定组织听证;未在法定期限内送达书面决定——这些程序性瑕疵,看似是“技术失误”,实则是对“程序正义”的公然践踏。行政程序不是束缚权力的“紧箍咒”,而是保障公民权利、约束行政任性的“防火墙”。当执法者可以随意跳过听证、超期送达,行政处罚便可能沦为“选择性执法”的工具。
程序正义的价值,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规则设计,让权力运行“看得见、可追溯”。此次事件中,若监管部门能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程序,给予当事人充分申辩机会;若能按时送达决定书,避免“先斩后奏”的嫌疑,或许不会引发如此强烈的舆论反弹。程序失范的背后,是部分执法者对“权力来源于法律”的认知错位,将行政执法异化为“我说了算”的独断专行。
权力问责:停职处理仅是起点,而非终点
联合调查组对五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停职处理,体现了对执法失范的“零容忍”态度。但停职不是终点,而是追问责任的起点。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此次处罚决定是如何通过内部审核的?是否存在“领导拍板”替代法定程序的现象?相关执法人员是否接受过系统的法治培训?只有彻底查清决策链条中的责任缺口,才能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更需警惕的是,此类事件折射出的基层治理困境。部分执法部门面临“考核压力”与“法治要求”的双重夹击:一方面,上级部门以“处罚数量”“罚款金额”作为考核指标;另一方面,法治社会对程序正义、证据充分的要求日益严格。这种矛盾下,个别执法者选择“走捷径”,用“快速处罚”替代“规范执法”,最终陷入“处罚越多、争议越大”的怪圈。破解这一困境,需要改革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程序合规”纳入核心指标,让执法者从“完成任务”转向“守护公正”。
这起事件终将淡出公众视野,但它留下的教训应当被铭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经得起法律、程序与民意的三重检验。唯有如此,权力才能真正成为“人民赋予”的信任,而非“自我膨胀”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