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时期,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旋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犹如一场及时雨,为我国的绿色发展之路注入了强劲动力,也让每一个关心环境、关注未来的人看到了希望与曙光。
碳市场,作为利用市场机制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政策工具,在我国的绿色发展战略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我国已成功搭建起重点排放单位履行强制减排责任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及激励社会自主减排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碳市场向着更加有效、更具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方向大步迈进。
《意见》中明确规划了分阶段的宏伟目标,为全国碳市场的发展勾勒出了清晰的路线图。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基本实现对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的全面覆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将在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更多的行业和企业将被纳入碳市场的监管与激励体系之中,全社会的减排行动将得到更广泛、更深入的推进。到2030年,一个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基本建成,同时,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且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将全面成型,届时,一个减排效果显著、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将正式确立,为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的市场支撑。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意见》从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推出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举措。
在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面,《意见》提出要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依据行业发展态势、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以及碳排放特征等多方面因素,逐步将更多的行业和温室气体种类纳入其中,让碳市场的影响力和调控力得以不断拓展。同时,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建立起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政策体系,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科学设定配额总量,实现从强度控制到总量控制的平稳过渡,并稳妥推行免费与有偿相结合的分配方式,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以激发企业的减排积极性。此外,还将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与监管,鼓励试点市场在多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积累宝贵经验,同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确保全国碳市场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在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方面,《意见》着重强调要加快市场建设,构建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兼具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重点领域,加速方法学的开发,为社会自主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强化项目全链条管理,要求项目业主和审定与核查机构秉持诚信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的应用,倡导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在多个领域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表率作用,并完善抵销规则,提高国际认可度,助力我国行业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为了提升碳市场的活力,《意见》在丰富交易产品和扩展交易主体上狠下功夫。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建立完善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规范开展碳金融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多元化的碳资产管理渠道。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将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碳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中来,激发市场的无限潜力。
此外,《意见》还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打造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强化计量器具管理。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完善核查技术规范,确保核查结果准确可信。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培育健康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市场,推动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督管理,让碳市场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的发布,是我国在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上的一次重大跨越,它承载着我们对未来美好环境的憧憬,也赋予了我们每一个人参与绿色发展的责任与使命。让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与发展,共同为我国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努力奋斗,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更加清新、宜居的绿色家园!(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