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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雅婧:私挖地下室致楼体开裂;谁来守护居民的“安全屋”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翟雅婧  日期:10/14/2025 字体: [大][中][小]

    安徽六安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的32户居民,近来被一桩烦心事搅得心神不宁——小区内一名业主黄某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私自开挖近300平方米地下室,不仅让整栋楼出现不同程度开裂,更让大家住进了“危房”。从顶楼9楼业主包女士家墙面的横向、纵向乃至八字形裂缝,到窗台大理石断裂渗水,再到鉴定报告中“建筑物安全性等级为Cu级(局部危险)”的结论,每一个细节都在诉说着这场由个人私欲引发的居住安全危机。(10月14日《九派新闻》)

    私挖地下室的行为,早已超出了“个人装修”的范畴,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漠视。据业主描述,施工方白天用挖机作业,下半夜往外偷偷运土,施工时期用3米多高的围栏封锁现场,种种隐蔽操作,足见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根据鉴定报告,私自开挖导致建筑物基础承台下地基呈孤立且破损岩石柱状,稳定性完全不满足标准,部分基础混凝土破损、钢筋外露,甚至基础梁出现裂缝,这些损伤严重威胁到整栋楼的结构安全。要知道,房屋安全等级中的Cu级,意味着部分承重结构已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一旦遭遇极端天气或轻微震动,后果不堪设想。

    此事件揭露出的,不仅是涉事业主的自私与任性,更有监管链条上的漏洞。当业主发现异常并向物业反映时,物业以“没有执法权”为由未能制止,虽上报县城管局,却未收到后续反馈;直到楼体开裂严重,相关部门才介入并强制要求设施业主给予每户每天的安置费,执行10天后却无端停止。这种“事后补救”的被动姿态,让居民的安全感大打折扣。事实上,从私挖行为开始到形成300平方米地下室,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若相关部门能在早期巡查中及时发现、果断制止,这场令人胆战心惊的危机本可避免。

    房屋是居民的“安全屋”,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此次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地曾出现私挖地下室引发楼体安全问题的案例,究其根源,既有部分业主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也有基层监管存在“盲区”、执法响应不及时的因素。要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一方面需加强普法宣传,让业主明白私挖地下室不仅违规,更需承担法律责任与赔偿义务;另一方面,相关部门需建立更严密的监管机制,比如加强小区违建巡查、畅通居民举报渠道,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依法处置,绝不能“等问题变大再解决”。

    正如一位网友的评论:“一锹挖下去的不只是泥土,更是邻里百口的生命安全。”居住安全无小事,任何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应受到严惩,任何监管环节的漏洞都需及时堵上,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个家庭都住得安心、放心。(作者单位:荒佃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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