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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社区丨物业那些事,法院来答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东林  日期:11/13/2025 字体: [大][中][小]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和龙市天池社区,开展以“明晰权责,和谐安居”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活动邀请了社区居民代表、各单元长和楼长共同参与,聚焦大家普遍关心的物业纠纷问题,通过法律知识普及和现场答疑,搭建起法院与居民之间的沟通桥梁。

    活动中,法官围绕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实际困惑,结合审判实践中常见的物业纠纷类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浅出地阐释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法官从物业费缴纳、服务质量、公共区域使用等多个角度,介绍了常见纠纷类型及其法律适用。

   “物业费到底该不该交?”

    法官从正反两方面作出解释:

    物业服务人若已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

    若物业服务不达标,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督促其整改,并可依法主张减免部分物业费。如因物业未尽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损,物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怎么办?”

    法官建议,业主应首先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与督促,必要时可依据合同约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小区广告收益属于谁?”

    法官明确,利用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如停车费、电梯广告费、快递柜场地租赁费等,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共有。该收益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议使用。物业公司应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在随后的互动环节中,居民踊跃提问,法官耐心解答,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这种“接地气”的普法形式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让大家对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今后再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加理性、依法维权。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是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对接基层治理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纠纷,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作者单位: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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