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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硕:筑牢基层治理根基,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硕  日期:3/30/2026 字体: [大][中][小]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唯有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才能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让广袤乡村焕发勃勃生机,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基层治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在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乡村治理面对的是最具体、最直接的民生诉求,大到产业发展规划,小到邻里矛盾调解,都需要基层工作者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近年来,各地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让党组织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听民声、解民忧;“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让村民成为治理的主体;“一站式”服务大厅、线上办事平台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获得感与幸福感。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治理触角沉到基层、把服务送到家门口,才能构建起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基层治理的效能,直接关系乡村振兴的成色。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而良好的治理环境是产业发展的前提: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基层组织统筹推进,公平的市场秩序需要基层力量维护,优质的营商环境需要基层服务保障。在不少地区,基层党组织牵头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群众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既解决了小农户分散经营的痛点,又实现了产业规模化发展;基层干部主动对接市场、引进技术,帮助群众打通销售渠道,让优质农产品走出乡村、走向全国。可以说,高效的基层治理不仅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更能凝聚发展共识、汇聚发展力量,为乡村产业兴旺提供有力支撑。

    基层治理的提升,离不开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面对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新挑战,传统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需求,必须推动治理理念、方式、手段全方位革新:在治理理念上,要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尊重群众意愿,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治理方式上,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既发挥村民自治的基础作用,又强化法治保障与道德引领;在治理手段上,要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搭建智慧治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精准服务,提升治理效率与精细化水平。同时,要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人才,提升其化解矛盾、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基层治理注入新鲜血液。

    基层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乡村善治与共同富裕。善治的乡村,不仅要有整洁的村容村貌、完善的基础设施,更要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向上的文明风尚、蓬勃的发展活力。通过加强基层治理,能够有效化解乡村发展中的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能够凝聚群众力量,推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能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村民,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乡村治,天下安。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我们要始终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夯实治理根基、提升治理效能,让乡村治理的“毛细血管”畅通无阻,激活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让广袤乡村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黄骅市常郭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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