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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无视采伐规定 雇工同样担刑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李红  日期:5/28/2026 字体: [大][中][小]

    五月的长白山脚下,吉林省通化县兴林村绿意盎然。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走进村委会,以当地一起滥伐林木典型案例为乡亲们以案释法,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引导大家依法谋生。孙某受杨某雇佣参与滥伐林木,孙某虽为受雇佣人员,但其曾因盗伐林木犯罪受过处罚,因此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共犯,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不少村民提出疑问,“他就是个打工的,老板让干啥就干啥,赚点辛苦钱,咋还犯法了?”被告人孙某与众多乡亲们一样,平日里靠打工谋生,曾因盗伐林木受过法律处罚,本该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可这次又抱有侥幸心理受雇佣滥伐林木,最终再次受到了法律严惩。

    面对群众的疑惑,李法官现场释法明理“林木是国家和集体的宝贵资源,更是生态环境的屏障,砍树必须先办采伐许可证,这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部分群众误以为自己只是出力挣钱,出事由老板担责和自己没关系,这种认知存在严重偏差。法律明确规定,即便是受雇佣伐木,明知老板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曾因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受过处罚,仍不知悔改再次参与,哪怕只是普通的雇工,也会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共犯。”

    李法官叮嘱大家“咱们都是朴实的打工人,起早贪黑、风吹日晒,无非就是想多挣点钱,让家人过得好一点,这份心思谁都能理解。但赚钱得走正道,守法才是长久之计。千万不能因为老板多给了几百块工钱,就不管不顾、盲目听从,更不能因为之前犯过错,还心存侥幸、重蹈覆辙。外出务工参与伐木作业,务必先向老板核实合法的采伐手续,仔细核对审批时限、采伐范围、树种等关键信息,手续不全的活儿,报酬再高也坚决不干。”李法官环顾四周,“不要抹不开面子,老板有采伐证不会不给看,拿不出来就是没有,没有手续就礼貌而坚定的解除雇佣关系,这不是胆小,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孙某悔恨的说道“这次的教训太惨痛了,不仅没有赚到钱,律师费、罚金、生态修复等费用高达一万多元。乡亲们一定要以我为戒。”

    李法官语气放缓:“孩子将来考学、考公、入党、当兵,都要政审,政审不光看孩子,还看父母。别让孩子卡在爹妈的案底上,后悔也来不及了。”几个年长村民神色一凛。

    普法教育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一行人踩着湿滑山路上山看地。沿着山路步行三里,一片新栽植的红松苗映入眼帘,苗间距一臂来宽,周遭翻过的土圈还看得分明。孙某说,这块荒地是村里协调的,今年四月中下旬栽的苗,选的是三年生红松苗。栽的时候每个坑都施了底肥,浇足了定根水。

    李法官实地查看苗木长势。苗高一拃多,顶着嫩绿的松针,有些已经抽出新梢,顶端泛着浅黄绿色的嫩芽。她伸手轻轻提了提苗干,根扎得紧实,提不动。“这棵扎得深,底肥也足,能活。”又扒开根部土壤,土还带着潮气,“墒情不错。”

    她起身往前走,目光扫过整片坡地。大部分苗活得精神,有几棵却针叶泛黄、蔫蔫地耷拉着。孙某跟在后头解释:“那几棵可能是栽的时候根没舒展开,窝根了。”李法官点头:“补种要赶在雨季前,趁墒情好赶紧换苗。”

    她指着一棵长势最好的苗问:“像这种长起来的占多少?”孙某算了算:“大概七八成。”李法官转过身来看着他:“老孙,种下了不等于完事了。成活率不到八成,该补的补,最少得盯三年。头一年保活,第二年促长,第三年成林。当初砍掉的那些树,哪一棵不是风风雨雨长了几十年才成材的?”孙某认真聆听,一一记下,承诺按期追肥、除草管护,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

   “感谢法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守法干活,绝不再犯。”孙某哽咽着说。

    昔日砍树人、如今种树人。倒下的老树历经数十年守着这片山,新生的幼苗将在往后的岁月里慢慢缝合生态的伤疤。从肆意毁绿到依法护绿,从被动受罚到主动复绿,司法惩戒与教育修复相结合,让破坏者成为守护者,让法治精神融入山林、扎根民心。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持续聚焦林区生态保护,以典型案例普法、以实地修复践法,引导群众树牢生态保护与守法经营意识,用司法力量守护长白山绿水青山,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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