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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不受理,跨省讨薪何处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邵丹彤  日期:7/31/2026 字体: [大][中][小]

    暮色漫过柳河城区的街巷,不少务工者结束一天劳作,最期盼的便是按时领到辛苦换来的酬劳,可有这样三名本地劳动者,却被一笔跨省欠薪难题压得心头沉甸甸。

    他们常年在柳河从事设备维修工作,但用工企业的注册地却远在外省,企业因经营情况拖欠工资已达数月,几番私下协商讨要,始终得不到明确答复。于是,三人带着用工凭证前往本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想要通过仲裁程序拿回劳动所得。然而,因用人单位为外地企业,劳动合同主体与履行地存在交叉,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本委管辖范围”为由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一纸通知让维权之路骤然受阻,千里之外的企业、异地维权产生的路费与误工损耗、日后送达执行的重重阻碍,都让几位务工者陷入深深焦虑。万般无奈之下,三人最终选择到柳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梳理案情发现,三起案件均涉及同一外地用人单位,若分案处理、简单判决,不仅可能引发漫长的上诉和执行程序,且用人单位远在外省,后续送达、查控、执行都将面临巨大挑战,劳动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风险极高。本着“为群众解难、为企业纾困”的理念,法官决定将三案合并调解、优先调解,力求一揽子实质化解纠纷。

    难题最先卡在联络环节,涉事企业在本地无办公场地,劳动者留存的联系方式尽数失效,仿佛一道无形高墙隔断了双方沟通。法官依托一张网关联案件查询,多方摸排、辗转联络,几经周折终于对接上企业法务部门,在两地之间架起一条顺畅的线上沟通通道。

    屏幕两端,一边是焦急盼薪的劳动者,一边是远在他乡的企业负责人,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开启多轮线上线下协同调解。对着外省企业,法官细致阐释拖欠劳动报酬对应的法律责任,列明强制执行、信用惩戒等潜在风险,劝导企业正视用工责任;面对忧心忡忡的务工者,法官耐心讲解举证规则与诉讼利弊,引导大家理性表达诉求、合理主张补偿。

    多次隔着屏幕的沟通协商,分歧在温和耐心的释法说理中慢慢消融。经过多轮斡旋,双方终于达成统一共识,涉事企业承诺三个月后一次性付清三名劳动者拖欠工资与经济补偿共计10万余元,三名务工者自愿放弃其余诉讼主张,双方约定再无任何劳资纠葛。法院当场出具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白纸黑字敲定兑付方案,长久萦绕在务工者心头的愁云,就此彻底散去。

    拿到调解结果的那一刻,几位劳动者脸上露出久违的笑意,不用远赴外省奔波,在家门口就解决了千里之外的欠薪难题。

    这场跨域欠薪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柳河法院深耕新时代 “枫桥经验”、深化劳动争议多元解纷机制的鲜活缩影。统一集中调处同一企业关联案件,既提升办案效率,又规避同案不同处置的问题,柔性调解相较于刚性判决,更能平衡劳动者生存需求与企业发展空间,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为外地企业、本地仲裁委不予受理的情况,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元解纷机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也应当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避免因违法用工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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