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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抓实基层干部“选育管” 夯实法治乡村建设人才基础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龚洪强  日期:2020/7/6 字体: [大][中][小]

    为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长宁县持续在基层干部“选育管”上下功夫,强化法治乡村建设人才保障,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

    一是拓宽来源“选”。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聚火”工程,建立优秀农民工“能人库”和后备干部人才库,采取公开选拔、上级党组织选派等方式,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有志于服务农村的优秀干部选拔出来,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能力强的党员配备到村级主职岗位,截至目前,已招引45名优秀农民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合法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2020年,我县139个村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

    二是综合施策“育”。建立“集中培训+结对帮带+镇带村培”培育制度,对194名新任村干部明确经验丰富的镇村干部开展结对帮带,安排148名优秀村干部或后备干部到镇基层治理办、重建办等顶岗锻炼;强化对村干部政治理论、基层党建、政策法规、基层治理、农村实用技术等知识的培训,建立村(社区)干部集中学法制度,编制《长宁县村干部培训知识读本》,对基层干部进行全覆盖轮训,将村干部发展成为“法律明白人”,定期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今年以来开展了26余场次涉及矛盾纠纷化解、国家安全法、防骗反诈、禁毒、安全生产、《民法典》等重要知识内容的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村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是从严从实“管”。抓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县级联审,严把“入口关”,坚决将政治不坚定、存在村霸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地下非法宗教组织组织者参与者等人员清除出村干部队伍,确保村(社区)干部队伍符合任职资格;推行镇建档、县备案管理模式,为568名村干部建立“一人一档”“即报即备”;《村干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将轮流值班、请假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纳入考核范畴,按季度差异化兑现绩效报酬。(长宁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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