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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三位一体”走出城镇管理新路径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龚洪强  日期:2022/5/30 字体: [大][中][小]

    随着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不断深入,乡镇、村(社区)合并后面临的城镇管理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保障不全、联动协作性差、管理效能不高、制度建设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长宁县通过搭建智慧共融的城镇管理平台、打造尚法善治的城镇管理队伍、构建联动高效的城镇管理模式,形成“三位一体”城镇管理新路径,有力的巩固了首批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大提升。
一、搭建智慧共融的城镇管理平台

    一是建设县级智慧指挥中心,打造城镇管理新地标。将“中心”建设列为法治惠民工程,采用PPP建设模式,融入智慧治理理念,建成占地41亩,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的智慧指挥中心,作为城镇管理的前沿阵地;二是研发“智慧执法”系统,为城镇管理提供科技支撑。指挥中心利用“智慧执法”监控对讲可视系统,准确定位执法队员行动轨迹,实现指挥中心与现场实时消息互动、点对点指挥调度,并以该系统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用科技化手段有效避免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选择性落实。三是多平台融合,提升管理质效。将“雪亮工程”、“慧眼工程”“智慧停车”以及县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网络信息通过共享交换系统接入智慧指挥中心,对各平台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实时监测,自动生成城镇治理难点、乱点热力图,及时推送预警信息,实现提前应对处置,增强群众安全感、提高管理效能。2020年10月至今,通过“智慧执法”系统共发现并协同办理各类城镇管理问题400余件,办理时间缩短四分之三,最快可十五分钟办结。

    二、打造尚法善治的城镇管理队伍

    一是组建“4+13”城镇管理队伍,做好基层人员保障。在城市建成区组建4个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分片包段开展全程巡查执法;加大执法力量下沉力度,整合县级部门派驻机构力量,组建4支片区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二是加强执法水平建设,把握好城镇管理尺度和温度。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依法执法;推行“631”工作法(6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3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规范自由裁量权,探索推行“柔性执法”,让城镇管理执法人员心中有法的尺度更有为民服务的温度。三是优化执法人员考核,激发行政执法效能。制定执法人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依托智慧执法系统大数据统计、分析功能,设定基础工作、案件办理等工作分值,定期通报执法队员积分情况,将考核积分直接与目标绩效、集体及个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提拔任用挂钩,激发执法队员工作积极性。

    三、构建联动高效的城镇管理模式。一是探索委托执法模式,落实城镇管理相对集中执法。构建委托执法“2+1+N”运行体系,将市容市貌、城市违建等5大类领域行政执法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建立发现问题、简化办理、疑难会商、案件移交等高效协作机制,制定委托执法协作规范和办案流程,明确委托执法权限、依据、方式以及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建立全过程执法监督机制、案卷评查制度、争议协商制度,推动城镇管理相对集中执法和协同治理。通过部门间联动协作取缔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1万余次,同比增加约50%;依法拆除违建189处,拆除量同比增加36%,有效遏制了一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二是推行“四单”服务模式,凝聚城镇管理联动新合力。组建“竹乡义警”、“小巷管家”等群众自治队伍,以居民小组(街长)任群主,城镇执法人员、村民、小区住户、沿街商户等为成员的共治微信群,推行“成员点单、群主接单、定期晒单、联动消单”的服务模式,试点以来通过“四单”模式高效解决80余个问题。三是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城镇管理行为。长宁深入调研结合城镇管理中的难点、痛点提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立法建议,制定并实施《长宁县城区公共车位临时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引入“智慧停车”,“智”解停车难,2021年8月起,县城34条街道1437个停车位正式开启了智慧停车模式,清理清理违规占道僵尸车40余辆,有力整治了违规占用车位、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群众停车既规范又便捷。(长宁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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