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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闹离婚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阿依图尔荪古丽·喀斯木  日期:2020/8/1 字体: [大][中][小]

  2020年7月的一日清晨,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了一对夫妻,他们均称忍受不了双方的脾气及生活习惯,执意要求离婚。

  经询问得知,2010年2月麦某与艾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10年8月8日登记结婚。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因双方均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经常为家庭琐碎的事发生争吵,于是2020年7月双方冲动之下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双方都不愿意让步,双方各执一词、不愿协调,在立案法官询问时,也一直回复“不接受调解”、“不用调解了,直接判我们离婚吧”等。

  立案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认为麦某与艾某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姻基础较好,且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十年,不能因为一时冲动结束这场婚姻。调解刚开始时,女方对于离婚的态度很坚决,调解法官不厌其烦地向夫妻俩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五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决定不离婚,一个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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