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与翠花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周周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租给翠花一家居住,租赁期5年,按年支付租金。一年后,翠花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周周认为,自己只需对翠花遵守约定,遂要求翠花的家人于15天内搬离房屋。可翠花的家人认为虽然翠花去世,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作为翠花的家人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那么,承租人死后,承租权可以被继承码?翠花家人的说法可以成立吗?
翠花家人的说法成立,他们有权继续租赁该房屋。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本案中,虽然翠花死亡,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作为其生前一起居住的家人,有权继承租住在该房屋内,直至租赁合同到期。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作者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