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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明:狠抓真抓实抓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鸿明  日期:2022/12/27 字体: [大][中][小]

    恩格斯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所以,每一种职业也都有其道德。

    党员干部的职业活动主要是在党群组织、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中进行的,在社会中也有着巨大的引领作用,是社会生活中的“关键少数”,他们所发挥的作用具有广泛的示范性,所以,党员干部的职业活动具有强烈道德价值要求,对他们的道德要求必须明显地高于一般群众。

    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或者准则,这些准则列规矩于前,尽可能完全地排除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条件和情境,这些利益既包括财产性利益,也包括非财产性利益。这些准则非常清晰和严格,一个党员干部应该严格遵守这些准则,坚决不去染指这些不当利益,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党员干部应该认识到这些准则的客观制约性,对党员干部来说,是一种硬约束,明示公与私的界限、德与失德的分野,在这些硬约束面前,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戒惧,心知敬畏。

    其次,要对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形成理性认识,在心灵品质中取得优先地位。党政职权及其责任不是为私人利益而设,而是为党、为人民服务而设。习近平总书记以十分平实而透彻的语言表达了这一点:“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当干部和发财如不同航向的两条船,各自行进,如果想同时跨在两条船上,必然会落水溺亡。对此,党员干部必须形成明确的理性认识,确切地认识到岗位的公共性,并以理性认识统领情感认同和意志趋赴,形成人格同一性,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最后,要注重职业道德的培育。在权力领域,我们面临的利益冲突是颇为严峻的,需要拿出极大的道德勇气。所以,党员干部职业道德的培育,就是以公共行政的职业道德原则来直接决定自己的意志,使之在我们心中形成极大的权威,从而能够抵抗来自自己私欲的强大冲动,这样一种意志力量也是一种道德勇气。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能够对自己的内心品质进行自我肯定,并感到一种内在的幸福,从而能够坦坦荡荡,正道直行。

    总之,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的根本就是纯真的理性原则,即一种为公的道德。明乎此,则党员干部就能做到不患禄之不伙,而患责之未尽;不患位之不崇,而患德之未修。培养了一种明察道德之知,愿行道德之情,必践道德之志,把贪腐、谋取私利之念看作是反趣味的,这才是党员干部获得职业德性的明证。道德原则高悬于前,成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最根本遵循,就能一心一意地艰苦创业,锐意创新,担当实干,为民谋利,作出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光荣业绩。(作者单位:开平区洼里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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