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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法院:睡醒≠酒醒!“隔夜酒”也算醉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热依罕古丽•;图尔荪  日期:1/2/20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1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16日晚20至22时许,被告人黄某同好友在吃饭期间饮用约半斤白酒。次日10时许,被告人黄某驾驶小型车,从喀什市出发,前往伽师县,于2024年3月17日11时53分许行麦喀高速至伽师县江巴孜乡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黄某的血液样品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4mg/100ml。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故宣告缓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示:

    喝酒不开车已经是大部分群众的共识,大家基本能够做到。“隔夜酒”大多数人认为经过一夜的休息,酒醒自然没事,事实上,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头天晚上如果喝了大量酒,第二天早上仍然会处于醉酒状态,此时仍然不能驾车上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宿醉”也不要开车,遵守交通法规,做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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