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填补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处罚标准和执法规定的法律空白,福建等地率先开展地方立法实践。但有专家表示,目前地方层面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立法仍存在碎片化问题,标准不一、 罚则各异,应加快全国性立法进程,推动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条款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3月3日《新京报》)
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的不断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作为代步交通工具,汽车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家有小孩的家庭,由于不少家长对车内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不上心”,结果导致在开车出行途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儿童致伤、致死率大大提高。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显示,全球每年有18.63万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伤害,其中超过三分之一死于乘车过程中,这主要是由于车内没有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所致。另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伤害是中国儿童第二位伤害死因,导致这一后果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主要是缺少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也就是家长未给孩子配置儿童安全座椅。而据交警分析,当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未使用汽车安全座椅的儿童致死率比使用安全座椅的要高出8倍。可见,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是何等的必要。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家有小孩的家长,一旦购买了车辆,往往舍得花大钱给车内进行各种装饰,却忽略了给孩子安装一把儿童安全座椅。一些家长虽然知道儿童安全座椅能有效保护孩子的安全,但往往心存侥幸,总以为“不会发生交通事故”,而觉得没必要购买安装;还有一些家长甚至认为只要给孩子系上安全带就可以了,没必要另外花钱购买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凡此种种理由,结果导致儿童安全座椅成了汽车上的“稀客”。
其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应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可见,“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是小题大做,更不是多此一举,而是出于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需要。
虽然目前已有多地开展地方立法实践,填补了儿童安全座椅使用处罚标准和执法规定的法律空白,但由于立法仍存在碎片化问题,标准不一、 罚则各异,致使“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了一句空话。因此,有必要加快全国性立法进程,规范标准,统一罚则,配套出台管理办法,统一技术标准与执法规程,提升立法实效性与威慑力,从而让“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为一种法律共识。
守护儿童座椅安全,是家庭责任也是社会责任。唯有加快全国性立法进程,通过规范标准,统一罚则等有效举措,让“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为一种法律共识,才能倒逼更多家长自觉地给孩子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从而守护儿童座椅安全,确保儿童出行安全。(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