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在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依法适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促使被申请人主动清偿全部借款本息,纠纷在诉前得到实质性化解。
该两案系某银行与某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避免被申请人转移资产隐患,向法院递交诉前保全申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完成要件审查,依法冻结被告名下银行账户,阻断财产转移通道。账户被冻结后,被申请人主动联系法院,在法官引导下与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全额清偿借款本息。法院于1个工作日内依法解除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和龙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诉前保全与调解、速裁的衔接配套,推动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助力辖区金融安全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