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外卖食品异物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杨某通过某外卖平台,在某食品商店购买鸭货产品,食用过程中食品内异物将杨某门牙崩断。事发后,杨某就损害赔偿事宜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遂以产品责任纠纷为由诉至本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考虑本案属于民生类小额纠纷,优先开展调解工作。法官仔细梳理全部证据,厘清案件争议焦点,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沟通。一方面向被告商家释明产品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食品经营者负有保障食品安全的义务,食品异物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引导商家正视经营过程存在的漏洞;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原告诉求,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主张损失,兼顾法理与情理平衡双方利益。经多轮耐心沟通劝解,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步消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某食品商店赔偿杨某各项损失3000余元,款项及时履行完毕,该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案虽是一起普通产品责任纠纷,却关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和龙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妥善处理各类涉民生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餐饮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