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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公职人员“撬地锁”也是一种权利任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8/3/2026 字体: [大][中][小]

    8月2日,针对网传“湖南一公职人员停车受阻撬他人停车位地锁”一事,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涉事者朱某某系衡阳市发展改革委二级机构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同时为祁东县大成商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下一步,将对朱某某的不当行为和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8月3日《春城晚报》)

    按说,朱某某身为事业单位的一名公职人员、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面对停车受阻时理应保持理智和克制,恪守法律和公德,但令人没想到的是,朱某某竟然采用“撬地锁”的暴力方式践踏他人合法财产,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权利任性行为。

    所幸的是,当地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并表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这一处置回应了公众期待,也为公职人员的权利任性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 。

    这起看似普通的停车纠纷之所以迅速冲上热搜,其核心不在于撬地锁本身这件事,而在于当事人的公职身份。众所周知,公职人员自带公众期待,其一言一行都代表公职队伍形象,理应成为遵守法律、尊重私权的表率。可朱某某遇到停车受阻,没有选择沟通协商、找物业调解等理性方式,反而诉诸暴力损毁他人财物,把个人权利置于法律底线之上。

    这起暴力“撬地锁”事件的背后,显然是规则敬畏感的缺失与特权思维的作祟。现实生活中,个别公职人员总以为自身身份可以在日常琐事中享受便利,遇到不顺心就可随性行事。但殊不知,公职人员没有法外特权,也要受到政务纪律的约束,尤其是当事人业委会副主任的身份,更应是协调矛盾的责任,绝非破坏私产的底气。

    小事见品行,细节显作风。此次相关部门对朱某某依规追责,既是对受损业主权益的弥补,更是对所有公职人员的一次很好的警示教育,那就是守住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益、遇事理性协商,这才是一名公职人员最该践行的日常准则。唯有每一位公职人员敬畏规则,约束言行,守好公权力,才能维护公职人员队伍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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