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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鉴玺  日期:2024/4/26 字体: [大][中][小]

  进入新世纪,随着体制转轨、机制转换和社会的转型,不同阶层对自身利益也有了新的诉求,基层法院作为“最靠近”群众的审判机关,其化解纷争,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与现阶段人民群众的期待与要求和法院所肩负的责任相比,做为基础与保障的党建工作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松懈,存在与时代不相适应的弊端,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一、缺乏对法院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不少法院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是法院工作中的软任务,审判、执行工作才是法院各项任务中的硬指标,狠抓业务,而没有将党建工作科学的融入到日常审判活动当中,忽略了党建的重要性,导致这项工作的弱化,党员整体意识有所减弱。

  二、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不能有效结合

  党建工作是审判活动的基础与保障,但目前很多法院没有认识到其关系的关联性与相互之间的促进作用,不能将二者有效结合,党建、审判分开做,党建带动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拉动审判活动的作用就不能发挥作用。

  三、党建工作缺乏创新性

  基层法院党建活动新意不足,内容枯燥、形式单一、吸引力不强,调动不了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党支部缺乏凝聚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上述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缺乏可利用资源

  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式的转变,基层法院普遍案件量剧增。审判、执行活动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务,将大量优秀的、具有专业性的人才资源调动到审判一线工作当中,以缓解目前的案多人少的窘局。而党建工作就自然被弱化,长此以往,党建工作得不到重视。

  五、党建工作缺少新机制

  从党建系统整体来看,无论是机关党总支还是各个基层党支部,均非领导关系,而是指导关系。因此号召力不强,工作较难开展,缺乏正常的组织认可。另外,在基层法院,没有专门的党务干部编制,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同志一般都是业务庭长,这些党务干部大多因忙于日常审判、执行活动而忽略了党务工作,使党务活动不能正常的开展。(作者单位 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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