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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开放学校体育场地需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7/9/2025 字体: [大][中][小]

    记者从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获悉,7 月13日起,面向社会开放82所中小学体育场地。这一举措旨在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资源,缓解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压力,让更多市民能够便捷地参与体育锻炼,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蓬勃发展。(7月9日《春城晚报》)

    眼下,随着全民健身热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市民积极地参与到了全民健身运动之中,这无疑是一个好现象。但据了解,由于受健身运动场地严重不足的限制,很多市民想去健身却又无处可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

    难道就没有一个解决市民“无处健身”难题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昆明市“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这就是一个好办法。

    其实,早在2017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就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学生课外锻炼,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

    “开放学校体育场地”,无疑切合了广大民众的健身需求,缓解了城市公共体育场地不足与学校体育场地使用率不高的矛盾。同时,也有助于广大市民提高运动意识,增强体质,提高生活质量,大大提升了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且,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说,这也有利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但笔者以为,“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这件好事要真正办好, 还需做好“后半篇文章”。一方面,经费要保障。各地政府部门要加大学校场地、场馆设施建设与开放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学校体育场地、场馆设施条件,并出台一系列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场馆开放的优惠政策,确保免费开放持续下去。另一方面,安全要保障。学校体育设施必须要确保广大市民的健身安全需求,这就要求学校既要对体育设施做到“常体检,常维修”,确保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安全,又要积极引入体育保险机制,让学校无后顾之忧,让市民也有安全保障,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亟需出台校园文明健身公约,引导市民科学规范使用场馆设施,促使广大市民爱护场地设施,杜绝恶意破坏体育场馆、损毁体育设施,包括乱扔垃圾、噪音扰民等不文明行为。

    “开放学校体育场地”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希望各地不妨多些“市民视角”,想市民之所想,办市民之所需,把更多的学校体育场地向市民开放,从而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需求,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发展。(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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