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这一深刻论述,揭示了监督与党性之间的内在关联,为党员干部修身立德、用权履职指明了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自觉接受监督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抵御风险、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监督是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党性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在长期的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中锤炼升华。许多党员干部初入岗位时,无不怀揣为民初心,恪守廉洁底线,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踏实干事。然而,随着职务提升、权力增大,一些人却逐渐把监督视为“束缚”,把批评当作“杂音”,在“无人监督”的错觉中放松自我要求。从谨小慎微到肆无忌惮,从克己奉公到以权谋私,党性滑坡的背后,往往是对监督的排斥与抗拒。相反,那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的干部,总能把监督当作“警钟”,在组织的提醒中校准方向,在群众的评议中反思不足,让党性在阳光下愈发纯粹。可见,能否主动接受监督,考验的是对党忠诚的纯度,彰显的是为民服务的温度。
监督是防微杜渐的“安全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违纪违法案例的轨迹惊人相似:最初只是一次“人情往来”的放松,一次“下不为例”的侥幸,因缺乏及时监督而逐渐滑向深渊。监督就像一道保护装置、一把安全锁,能在问题萌芽时“踩刹车”,在风险累积前“筑堤坝”。某省一位基层干部在忏悔录中写道:“如果当初组织的提醒再严一点,同事的劝告再直接一点,我或许不会走到这一步。”这句话道出了无数失足者的共同悔恨,也印证了监督的保护本质。它不是对干部的“刁难”,而是组织的“厚爱”;不是对工作的“干扰”,而是干事的“保险”。主动接受监督,就是为自己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防线,让小错不至于演变成大过,让初心不至于被欲望吞噬。
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校准器”。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在阳光下运行。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越重,面临的诱惑也就越多,越需要监督来规范边界。现实中,一些别有用心者总是盯着权力的“缝隙”,以“感情”为诱饵,以“利益”为筹码,试图拉拢腐蚀掌权者。如果此时放弃监督、逃避约束,权力就容易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无论是“关键少数”还是普通党员,都必须在纪律规矩的框架内行事。对领导干部而言,接受监督不是“丢面子”,而是“保位子”;不是“添麻烦”,而是“减风险”。只有让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运行,才能确保权力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作为党员干部,当以监督为镜,常怀敬畏之心。要清醒认识到,监督既是约束也是爱护,既是警示也是提醒。应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把批评意见当作“苦口良药”,把纪律约束当作“行为准则”,在监督中增强党性、提升能力。唯有如此,才能在各种考验面前站稳脚跟,在为民服务的征程中永葆本色,真正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作者单位:刘台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