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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环卫工人获评“高级职称”是一种进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11/21/2025 字体: [大][中][小]

    “真没想到,我一个扫大街的环卫工,能评上‘高级职称’,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拿着刚领到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生活垃圾清运工干增荣很感慨,“从事环卫工作10年,这本证书是对我工作最实在的肯定。” 昨天上午,宁波市市容环卫指导中心举行首批“生活垃圾收集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仪式,包括干增荣在内的23名环卫工人被正式评定为高级工(三级)。(11月21日《宁波日报》)

    一直以来,环卫工人由于受身份、地域、学历、资历等诸多条件的限制,他们很难获得“高级职称”等职称的评定资格。这无疑严重挫伤了环卫工人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整个环卫行业的良性发展。

    此次,宁波23名环卫工人获评“高级职称”,这无疑是对环卫工人职称“评定难”的一种必要纠偏。同时,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具体体现。一方面,环卫工人获评“高级职称”,这是对环卫工人劳动价值的一种肯定,有利于破除身份、地域、学历、资历等障碍,更有利于消除职业偏见,使之在“平等的舞台”上施展才能。另一方面,环卫工人获评“高级职称”,这是用事实告诉大众,无论从事什么行业,只要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干事,都能做出非凡成绩,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笔者以为,无论是高级科研人才也好,还是普通环卫工人也罢,只要能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非凡成绩,成为行业的“领军人物”,获评“高级职称”就应一视同仁,而不应有“限制”,甚至有“偏见”,更不应给环卫工人评定职称设置“天花板”。如此,才能使环卫工人也能像科研人才、技能人才一样享有充分的职业荣誉感、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当然,要让更多的环卫工人获评“高级职称”成为一种常态,还需各级人社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完备系统的政策体系,进一步畅通环卫工人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的通道,从而让环卫工人获评“高级职称”不再是一件稀罕事。(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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