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直属中心在当地媒体发布《返岗通知书》,称单位一位刘姓员工自2002年起长期未到岗履行工作职责,引发关注,有人质疑为何时隔20多年才登报说明。(8月12日《潇湘晨报》)
一名事业单位的员工竟然脱岗24年,直到前不久,这名员工的单位才登报要求其限期返岗,这无疑暴露出该单位人事管理存在严重短板,值得深思。怪不得此事件一经发布,立即引发众多网友的一片质疑。
众所周知,在岗尽责是劳动者最基本的义务,事业单位编制承载着公共服务的责任,并非无需履职的“护身符”。按照相关条例,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规定时限,单位便可依规解除人事关系 。但这名员工24年未到岗,早已远超制度划定的处置期限,公众的质疑,不在于当下启动处置,而是为何拖延了如此漫长的时间。
据该单位回应,这名员工处于失联失踪状态,多年来曾多次联系家属,但始终没有结果,此次登报是穷尽联络方式后的公告送达手段。虽然失联属于特殊情况,但人员异动之后,单位理应及时留存联络记录,按照流程启动备案、上报等程序,厘清人员状态,而不是将问题搁置,让人事台账留下长达二十余年的模糊地带。一拖再拖,不仅造成编制资源闲置,而且也容易滋生“吃空饷”的猜想,同时,更会损耗群众对公职单位的信任。
虽然该单位已登报要求这名员工限期返岗,但笔者以为,此次事件更重要的警示,在于管理的“脱岗”。试问,如果管理“不脱岗”,员工能够脱岗长达24年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就要求我们的单位必须健全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于离岗、失联人员,及时建档留痕,依照法规分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同时,也应强化常态化督查,定期核查在岗情况,打通监督关口,防止类似悬置多年的个案再次出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则返岗通知,敲响了人事管理的警钟。唯有严守人事纪律,细化日常监管,做到人员清、台账明、处置快,才能管好宝贵的编制资源,守护公职岗位的责任底色。